吱哇乱98叫

一头疯癫的驴子
无法自拔地沉迷着叶修
并且在all叶的道路上撒蹄儿狂奔
一去不复返。
🌈

        他说他的才华“如同蝴蝶翅膀上的颗粒的排列”那样自然,却不愿拯救甚至怜悯他的陨落。他说泽尔达“兀鹰不愿分食”,正如泽尔达审视他们的友谊。当他胆敢在第四任妻子陪伴时写下“我爱她,别的人我都不爱”时,早已无法摆脱在我心中刻薄自负的形象。菲氏说他写一本小说换一任妻子 所言非虚,哈德莉玛莎波琳玛丽,哪一任都比不上泽尔达。他能遇着自己的玉女委身为金童,海明威没这运气,也没这脾性。菲氏是伯乐,陨灭时 爱他胜过自己,而他不过是个胸毛怪,故作硬汉,惺惺作态。斯泰因女士对他说 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,而和热烈来热烈去 燃烧尽才华就慨然赴死的菲茨杰拉德相较,那个想脱时代而出的男人,“证明人们真正所需要的东西是极其微少的”的可笑做法,迷惘得太不光明磊落。所以菲氏可以称作那个时代的桂冠作家,他将他高高捧起,称他为the real thing,另一个则在对方衰落时叫嚣绝交。他们俩 一个是渴望英雄的完美骑士,另一个,是刻薄的利己主义者,自以为是。盖茨比自有黛西作为隔岸绿光,无需性无能的巴恩斯越俎代庖,更何况 这样一个海明威,哪里够得上菲氏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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